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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南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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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发挥监督执纪正效应 激励干部担当勇作为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于:2021-03-30 15:31    文字:【】【】【

如何让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卸下包袱、不畏风险担当作为,南郑区纪委监委一直在为干部排解“后顾之忧”的路上,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效应,激励全区党员干部敢担当勇作为。

激励担当作为,合理容错纠错。先后出台了《南郑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南郑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深入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从制度层面对容错纠错做了刚性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南郑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容错纠错机制提供了有力遵循。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解读相关政策,指出存在问题,全力推进落实。同时,对受过处分的干部,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适时跟踪回访、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及时纠正错误、真正改正错误,激发他们继续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自《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全区共对11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其中涉及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3人、村干部3人。

严查诬告陷害,强化澄清保护。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通过“南郑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积极做好检举控告工作宣传推广,累计印发宣传手册7000余份。大力提倡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严查诬告陷害行为,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让被诬告的干部消除顾虑,卸下包袱、轻装上阵。2020年以来,全区共处置失实检举控告82件,分析研判诬告陷害检举控告1件,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9件。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印制《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选编》,释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的明确信号。

精准规范问责,防止问责泛化。追责问责只是手段,促进党员干部担当有为、干好工作才是目的。区纪委注重关口前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开展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精准问责,做到问题定性精准、责任界定精准、处理尺度精准2020年共实施工作约谈112 人,实施“为官不为”问责693人,实施党内问责23人,问责党组织14个,实施监察问责16人。通过精准有效的问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今年,区纪委监委将围绕“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训,进一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积极容错纠错、强化澄清保护、精准执纪问责,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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