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中共汉中市南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请输入搜索信息:
当前日期时间
当前时间:
自定内容
中共汉中市南郑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于:2023-08-22 17:27    文字:【】【】【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519日至6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9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明确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措施。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提出相关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跟踪推进等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带头整改,各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对照方案明确的整改任务,强措施抓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要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及涉水法律法规。二是采取交流研讨、理论知识测试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对理论知识熟记悟透。三是结合我区水利中心工作,先后制定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具体措施,明确目标,夯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2.关于“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2次、中心组成员每年研讨交流发言不少于2次。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中心组学习记录,严明学习纪律,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3.关于“学用结合、联系实际推动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提高项目谋划意识及质量,组织参加市、区项目包装谋划培训会,多次召开系统内项目谋划专题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定期调度。二是谋划骨干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八大类项目,估算总投资8亿余元。四是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一个项目一套专班,全力抓好重点水利项目谋划、前期手续、计划申报。

4.关于“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成立重点项目专班,全力抓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经费协调,推进项目审批进度。二是制定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在争取中省财政资金的同时,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资金,全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806亿元。三是未开工项目抓好协调及准备,已开工项目加强建设管理,坚持每周调度通报,局领导不定期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了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有力有效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截至202212月底,全区“5+1”治水、狮子崖水库、防洪及水保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均超额完成了区上下达的年度任务。

5.关于“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肃,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主体不合规、引用法规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区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及时撤销不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严格水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受理、调查、告知程序。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6.关于“对小集镇饮水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对全区镇村管水员开展了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围绕水费收缴和水价确定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二是对汇鑫祥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牟家坝社区智能供水改造过程中,随意更换水表、提高水价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增强供水服务意识,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吃水。三是进一步加强供水工程监督管理,要求其他供水管理单位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类似问题。四是分片区召开听证会,对集镇供水价格进行确定,镇村干部群众反响较好,用水秩序井然。

7.关于“排查处置水利安全隐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与局属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常态化开展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积极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3座水库已完工,6座水库完成主体工程;对其余存在问题的13座病险水库低水位运行或空库运行,并积极申报项目,目前13座病险水库初步设计上报市水利局,于2023年初开工建设。

8.关于“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自觉性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没有完全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调整充实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制度》。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及时关注5412345等平台反馈民生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回复工作。

9.关于“对‘学习强国’平合推广使用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构架进行管理维护,更新学员信息,做到了全员覆盖、党员填写率达到100%。二是依据后台实时统计,掌握各学习管理组学员学习情况,采取定期通报、定期督查等方式,学员活跃度和参与度明显上升,在全系统形成了“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10.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深入到联系点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12次,交流讨论4次,学习氛围不断浓厚,班子成员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修订完善《区水利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方面

11.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印发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分析研判形势,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于101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和做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12.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重新调整了局领导班子分工,并以正式文件下发系统各单位,文件明确由党组书记负责水利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点任务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挂帅、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重要问题亲自协调解决。1012日党组书记围绕清廉机关建设主题,为全体机关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1014日邀请区纪委领导开展了党风廉政专题讲座,通过讲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13.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持续深化主体责任清单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不定期提醒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进行安排部署,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对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好纪实手册的填写和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年底交党组书记审核。

14.关于“资金审批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区水利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大额资金支付一律经局党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制定并印发《水利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机制,确保了公务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规范运作。

15.关于“专项资金未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完善了《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管理制度使用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保证了机关运转。

16.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组织召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会,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确保作风建设及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积极宣讲相关水利政策,赢得群众认可支持。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对标自查,制定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逐项整改到位。四是扎实开展“项目体检”“强素质提能力”“强宣传树形象”等专项行动,收到了较好成效。

17.关于“个别干部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按照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分别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自查自纠,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下硬茬解决个别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制定印发了《强化干部激励约束深化作风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具体措施,加大干部作风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18.关于“系统内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加强党纪法规日常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整改期间学习典型案件2次,集中观看警示片1场次。三是坚持挺纪在前和抓早抓小的原则,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全系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9.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所有重大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策。项目计划由局工程计划股提出,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后执行,全年累计召开项目管理、项目资金专题会议7次,资金支付均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怕亮丑,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学习领会,带头发言交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21.关于“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考察任用干部,干部提拔任用前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切实把想干事、会干事、能成事的任务骨干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上,在全系统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2.关于“系统内干部借调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制定了《水利局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干部借调程序,坚决杜绝违规借调现象发生,推动了干部流动制度化、规范化。

23.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从干部职工学习、工作、考勤和请销假、值班、卫生、后勤管理、公文审批等入手,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了《区水利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了内部治理效能。

2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书记项目”清单制度,局党组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916日组织召开党组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了所辖党支部改选事宜。完善《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自觉到联系点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每季度督导检查1次工作。

25.关于“局机关党支部书记长期缺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局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以李军同志为机关支部书记的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支部各项活动,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水利建设主战场。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未严格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以“五星创建、双强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日常督查、下发提示单等方式,督促系统9个党支部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了“三会一课”程序和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

27.关于“党员发展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认真做好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年轻、优秀分子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全系统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6人,预备党员1人,预备党员转正3人。个别支部连续三年未发展新党员等问题得到解决,为党组织及时输入了新鲜血液。

三、下一步打算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二)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持续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12226;电子邮箱938516006@qq.com


 中共汉中市南郑区水利局党组

      2023110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