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中共汉中市南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请输入搜索信息:
当前日期时间
当前时间:
自定内容
南郑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发布于:2019-04-12 12:04    文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省、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办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省、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8、根据中、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反腐败协作工作任务。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区纪委、区监委内设以下14个机构:1、办公室2、组织部;3、宣传部;4、党风政风监督室5信访室;6、案件监督管理室;7 、第一纪检监察室;8、第二纪检监察室;9、第三纪检监察室;10、第四纪检监察室;11、第五纪检监察室;12、第六纪检监察室;13、第七纪检监察室;14、案件审理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加快执纪执法规范化建设步伐,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审结率。

4、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五个专项重点工作”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5、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6、继续深化和推进全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纠正“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

7、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加大对巡察移送线索查处力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及其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汉中市南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

2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如图一、图二)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员36人(不含监察体制改革中未转移工资关系的检察院转隶11人),其中行政33人(不含监察体制改革中未转移工资关系的检察院转隶11人)、工勤3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遗属1人。

 

undefined

(图一)

undefined

                       (图二)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6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预算收入322.79万元增加141.87万元,增长43.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工资普调及财政配套职工医疗保险提高;三是本年度将原由财政代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本部门人员经费预算;四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6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预算支出322.79万元增加141.87万元,增长43.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工资普调及财政配套职工医疗保险提高;三是本年度将原由财政代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本部门人员经费预算;四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22.79万元增加了141.87万元,增长43.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工资普调及财政配套职工医疗保险提高;三是本年度将原由财政代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本部门人员经费预算;四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6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64.6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322.79万元增加了141.87万元,增长43.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工资普调及财政配套职工医疗保险提高;三是本年度将原由财政代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本部门人员经费预算;四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4.66万元,较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2.79万元增加了141.87万元,增长43.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工资普调及财政配套职工医疗保险提高;三是本年度将原由财政代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本部门人员经费预算;四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如图三)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16.48 万元,公用经费47.9万元,专项经费100.28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如下:

1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2011101364.38万元,较上年292.28万元增加72.10万元,增长24.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二是工资普调及财政配套职工医疗保险提高;三是本年度将原由财政代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本部门人员经费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2011102100.28万元,较上年30.51万元增加69.77万元,增长228.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undefined

(图三)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如图四)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48万元,公用经费47.90万元,专项经费100.28万元。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01307.04万元,较上年工资福利支出251.31万元相比,增加55.73万元,增长22.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财政预算科目调整,将上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职工医疗保险,本年列入了工资福利支出;三是工资普调及财政配套职工医疗保险提高;四是本年度将原由财政代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本部门人员经费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6.18万元,较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50.01万元增加86.17万元,增加172.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预算统计口径及科目调整,将上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的公务交通补贴,本年列入商品服务支出;二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三是监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预算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44万元,较上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7万元,减少12.03万元,减少56.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统计口径及科目调整,将上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职工医疗保险,本年列入了工资福利支出。

资本性支出 (310)12万元,较上年资本性支出0万元增加12万元,增加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需要购置办公设备。

undefined

(图四)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如图五)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48万元,公用经费47.90万元,专项经费100.28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如下: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07.04万元,较上年工资福利支出251.31万元增加55.73万元,增长22.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财政预算科目调整,将上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职工医疗保险,本年列入了工资福利支出;三是工资普调及财政配套职工医疗保险提高;四是本年度将原由财政代列的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本部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36.18万元,较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50.01万元增加86.17万元,增长172.3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预算统计口径及科目调整,将上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的公务交通补贴,本年列入商品服务支出;二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三是监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任务增加,专项经费预算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12万元,较上年资本性支出()0万元相比,增加12万元,增加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需要购置办公设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9.44万元,较上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7万元,减少12.03万元,减少56.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统计口径及科目调整,将上年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职工医疗保险,本年调整列入了工资福利支出。

undefined

(图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8.16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26万元相比,增加了6.9万元,增长32.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范围增加,业务量增大,公务车辆增加,致使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持平,持平原因是2019年度及上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50万元,比上年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增加了0.9万元,增加56.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范围增加,业务量增大,接待任务增加;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6万元,比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6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30.5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范围增加,业务量增大;二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公务用车编制2辆;三是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久,已临近报废,部件老化,维修费用较大。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持平,持平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1.3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是我单位继续控制会议次数和会议规模,将会议费保持在与上年持平的较低水平。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5.4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2.3万元相比,增加3.1万元,增长134.7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新业务,需对纪检监察系统全体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近年有关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修订较多,需进行新法律法规培训;三是区直部门纪检组体制改革,需对该部分人员和业务进行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7.90万元,比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50万元增加28.40万元,增长145.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虽然我单位2019年度按照中省要求压缩了一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应该比上年下降,但是由于2019年财政预算统计口径及部分科目变化,将上年列入人员经费的公务交通补贴,本年列入了机关运行经费,加之我单位车辆编制及工作人员增加等原因,导致2019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式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五个专项重点工作”: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五项工作。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