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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张俊华: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提升办案工作水平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5-29 09:42    文字:【】【】【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 全面提升办案工作水平

县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 张俊华

2015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责任后,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了三转,回归主业主责。今年,是中纪委提出的责任追究年,在履行执纪问责的过程中,查办案件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更是两个责任能否落实的有力保障。近年来,县纪委在长期的实践中,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和安排,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协调各执纪执法部门积极参与、各尽其职、协同办案;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的社会效果;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立足于教育和挽救的工作方针等,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与此同时,违纪违法行为也紧随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大跨越、高智商、新形态的趋势,导致查办案件出现射程远、领域广、干扰多、保密难、证据“无痕”的特点,查办案件工作难度系数明显加大,加之政治和经济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是与非、违纪与非违纪、违法与非违法错综复杂,真假难辨,使政策、纪律和法律跟不上违纪违法手段的变化,对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一、当前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案件线索所涉及领域的复杂性、敏感性以及可能引起的后果考虑不足,从大局上通盘考虑案件的查办过程有时意识不到位。有的不善于把握案件的查办时机,有的还存在单纯的办案思想。

2.忽视案件线索、案件资源的有效连续使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的人重口供,不重视查找书证,有的对重要案件线索不能形成有效的完整链条,难以定性定案,有的就一案办一案,不重视新的案件线索的深度发现和持续性使用,一案一旦了结,一些重要案件线索随之束之高阁。

3.重要案件线索的交接移送不够严谨、通畅。办案部门之间或科室之间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不注意或不愿意移送,信奉多栽花少栽刺,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挖掘多,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挖掘少,有的甚至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不向有管辖权的单位移送,形成了瞒案不报或案件遗漏现象,影响了案件效率。

4.对案件缺乏统筹谋划。对案件的整体走向、侧重点及各环节之间的联系思路不清、把握不准,不能有效使用和配置办案力量,协调不力,缺乏谋略。

5.突破案件能力不强。有的谈话攻坚缺乏有效办法,有的调查取证不够细致,难以发现凭证和赃款赃物、有的缺乏依法依纪的主动性,不注重与各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

6.发挥案件的治本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感。只注重案件的查处,不重视对案件的深度剖析,不注重通过查办案件、发现现行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能通过查办案件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管用的意见建议,从而达到查办一案、治理一片,力促形成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效果。

7.执纪执法不平衡、不统一。往往是开案时为寻找案件突破查处严,掌握标准要求高,而收案时,认为大局已定,掌握标准从轻从宽,执行纪律法规易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

二、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查办案件体制机制制度的探索性。通过近年查办案件的工作实践,初步形成了办案的基本套路,但如何形成既有利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有利于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机制体制,减少人为因素是一个重大课题。目前,这个课题基本上还是一种指导思想,而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制度约束。

2.认知和办案主体的差异。决定因素是人,制度是具体的,是人去执行的,案件也是由人去查办的,由于理论水平、政策修养、认知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同,对案件的方向,侧重点和深度把握也有所不同。

3.新形势下案件呈现新特点,新领域不断增多。作案手法五花八门,不断翻新,无论是思想观念,办案方法还是涉及领域的专业知识都难以适应新形势,为办案工作增加了难度。

4.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滞后。个别人、个别行业钻法律制度的空子,打擦边球,致使新的违纪形态未有先例、难以认定,违纪行为难以受到追究。

三、新形势下案件检查工作的思考

案件检查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因此,不仅要传承日已成熟,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经验,还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新变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探索和总结新的办案技巧,推动案件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1.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又要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正确把握案件的方向。查办案件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起到纯洁党的组织、保护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挽救警示党员干部的正面作用;运用不当,会对党和政府的形象起到负面作用,因此,必须立足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放眼长远,发挥好案件检查、保护、监督、教育、惩处作用,把案件线索排查,查办案件时机掌握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考虑,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工作谋划。

2.既要坚决查办案件,又要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依纪依法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办案工作中的体现,是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既要有利于办案又要合法讲程序;既要严惩违纪违法分子,又要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依纪依法办案既是一种工作要求,又是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因此,必须增强依纪依法办案意识,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3.既要善于发现和遵循办案规律,又要不断探索新的办案方式和手段,增强案件的突破能力。查办案件是维护党纪政纪与违背党纪政纪、调查与反调查的矛盾统一,是善与恶,是与非的较量,是对抗不可调和的斗争。因此要充分认识办案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既要运用规律办案,如证据围城不攻自破;政策攻心,一通百通;周密谋划,水到渠成;知己知皮,百战不殆;选准时机,一举突破等,又要不断提高案件的突破能力,不能因循守旧,学会反向思维,发散思维等。

4.既要重视细节,又要通盘谋划,精心组织,打多维空间战。思路决定出路,细节决定成败。有时一个细小的线索能引出惊天大案。要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放过任何线索,不放过任何细节,统筹谋划,注重方方面面的关系,周密考虑,把握好查办案件的时机和突破口。

5.既要重视惩处,又要重视预防,标本兼治,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办案过程是深度调研的过程,平时不太注意的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往往通过办案才会深深地感受到其不完善的地方,发现违纪违法分子如何钻法律制度空子。因此,办案是一种资源,是一种国家赋予的权利优势,必须带着心去办案,带着对组织负责、对制度敬畏的态度去办案。通过办案,发现问题;通过办案,解决问题;通过办案,堵塞漏洞;通过办案,源头治理,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6.既要有利于案件的突破和查处,又要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在办案中带出一批行家里手和业务骨干。必须利用查办案件这一阵地和大舞台,大胆使用、培养、锻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主体的伟大实践活动中,磨练意志、锻炼品格、增长才干,使他们有压力、有机遇,有担当,对党忠诚、甘于奉献,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找准定位,体现自我价值。

7.既要办好案,又要不断探索总结办案的可行流程,提高办案效率。“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这是强调案件的个性,但不同的案件,即便是再复杂的案件,也有共性。办案的方式、方法和轨迹路径也有相互借鉴的意义。在办案中我们要以最小的成本、最少的人力、最简捷的方法办最好、最快的案件,最大限度地挖掘案件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

8.既要办好个案,又要不断积累案件中的资源和线索,实现查办案件的可持续性。办好一个案件不算好,只有在办一个案件的同时,利用这个案件的掩蔽性发现系列案件才是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对案件的深度挖掘和开发,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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