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的几点体会
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晓龙
2015年4月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惩处和教育的有力手段,用好这一手段,就是要在坚持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实行制度上的创新,方式上的求新,以寻求办案综合效应的最大化。近两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年查处的案件都在百起以上,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在惩处少数的同时,达到了教育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效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进入胶着状态,查办案件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如何适应新要求,顺应新形势,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三点
一是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一个人精神状态的好坏,不仅影响工作思路、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工作力度,也会影响到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个没有精神或精神萎靡不振的人,既不会想干事,也不可能干成事,所以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才能有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需要的最前沿;二是必须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十分重要,要端正态度,主动学习,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和多个领域的相关知识,以学习增强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要自觉解放思想。纪检监察干部要正视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把思想解放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中,用思想的解放,方法的更新,制度的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
二、要注意抓好规范案件查办的三项工作
一是抓好内部教育,明确思路。要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树立查办案件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群众观念,树立查办案件是为了促进和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观念,树立查办案件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中心观念;二是抓好内部管理。完善案件查办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办案人员的行为,严格办案纪律,用纪律约束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使办案人员在具体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保持原则性、公正性和廉洁性;三是抓好内部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应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对办案人员履行办案程序、执行办案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注意防止在查案工作中滥用纪律检查权,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同时要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以促进办案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查案过程中应注意改进三种方式
一是在调查取证方式上要主动。新形势下违纪违法人员反调查、反侦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和高智能化,要改变过去过分依赖当事人口供的做法,坚持以外围取证为主,根据个案特点积极探索总结外围获取有效证据的方法和途径;二是在审查方式上要灵活运用政策。要善于分析违纪对象的心理,善于利用已掌握的证据和矛盾打破违纪对象的心理防线,要改变过去那种常用的硬碰硬的简单做法,降低办案安全风险缩短案件突破时间;三是在查案措施方式上要得力。要注意组织多方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借助多种手段要积极研究反腐查案工作内在规律,探索运用灵活的查案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查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案件查办中应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查处案件中要掌握好政策,认真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区别对待的关系,既要严肃打击少数腐败分子,又要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党员干部;二是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既要注意保持案件的数量,更要注重案件的质量,防止出现“凑数”现象; 三是处理好查与防的关系。通过反腐查案,能够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但不能根治腐败,只有坚持查办惩治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相结合,才能保证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五、案件查办后应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抓好个案总结剖析环节。通过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办案水平,通过剖析发案原因、规律特点和作案手段以及所产生的危害,不断研究新形势下腐败现象滋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腐败现象易发部位和环节,研究腐败分子变质的轨迹,从中分析主客观原因,积极探索反对和预防腐败的对策;二是抓好发案单位的整改环节。查完一件案件只是完成了一半的工作,要重视抓好后一半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同类问题的再发生;三是抓好警示教育环节。抓好警示教育是预防腐败的一个前提,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查案中要多发挥和利用执纪办案的优势,认真筛选典型案例作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素材,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从中受到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