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南郑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职工袁玉兰违规宴请问题。2022年6月,袁玉兰在酒店为其孙女举办满月宴,违规收受7名同事礼金共计2900元。2022年9月,袁玉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二、胡家营镇塘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黄思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2月,黄思华为他人代办户口迁入手续后,收取当事人礼金3000元。2020年5月,黄思华在办理他人户口迁入手续时,收受当事人高档香烟一条。2021年12月,黄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南郑区原新集镇畜牧兽医站违规出租办公用房、违规公务接待、乱发津补贴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原新集镇畜牧兽医站时任站长梁安成与职工刘平、张辉、何清明共同商议,违规将办公楼3间门面房租给他人使用,共收取房屋租金22000元;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该站违规公务接待31次,累计支出9061元;2015年7月,该站以“驻场官方兽医生活补助”名义,违规向5名职工发放津补贴4500元。2022年4月,梁安成、张辉、何清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的3起案例,有违规宴请问题,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还有违规公务接待、乱发津补贴等问题,这些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不知敬畏、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释放出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自我革命的内涵和本质要求,切实提高对作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的政治警惕,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永远吹冲锋号,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牢记“三个务必”,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改进作风,做到严于律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的基调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顽瘴痼疾,严肃查处各类享乐奢靡隐形变异歪风;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空喊口号不抓落实、机械执行、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日常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对党的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