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阳春镇付家河村原监委会主任牛杰忠在办理低保、五保中接受群众宴请并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付家河村原监委会主任牛杰忠为牛某某办理低保时收取礼品及礼金400元。2018年2月,牛杰忠在为牛某某申请办理五保时接受宴请并收受礼金1000元。违纪所得已退还。该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2月,牛杰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黄官镇何家沟村产业奖补监管不到位问题。何家沟村在2016、2017年度扶贫产业奖补资金审核审批中监管不到位,致使张某某、黄某某在未实际发展产业的情况下,违规领取产业奖补资金共计3000元,村支部书记汤文明、时任村监委会主任吴万寿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9月,汤文明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吴万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鉴于张某某、黄某某现均已去世,违规领取的产业奖补资金不予追缴。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之年,从以上案例看,个别党员干部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心存侥幸,在政策、制度、执行中“找漏洞”,还有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影响巩固衔接的连续性。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担当,做实做细专项监督,强化执纪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和行业部门主动担责,确保各类惠民惠农政策和项目落地落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