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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南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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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国有黎坪林场原场长黄泽被开除公职
作者:    发布于:2021-08-18 11:21    文字:【】【】【

日前,经中共汉中市南郑区委批准,南郑区监委对汉中市南郑区国有黎坪林场场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泽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犯罪、贪污犯罪。

黄泽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在任南郑区国有黎坪林场场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项、第十九条第(七)项之规定,经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泽开除公职处分。

黄泽简历

黄泽,男,汉族,1970年3月生,群众,陕西省勉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89年7月在原南郑县劳动服务科(局)工作;

1999年6月任原南郑县社会保障管理事业局失业保险科科长;

2002年7月任原南郑县天保中心财务审计科科长;

2006年9月任原南郑县国有黎坪林场场长;

2021年1月21日被免去汉中市南郑区国有黎坪林场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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