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中共汉中市南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请输入搜索信息:
当前日期时间
当前时间:
自定内容
关于1起履职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作者:    发布于:2020-12-30 15:45    文字:【】【】【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现将1起履职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高台镇东新村原支书赵兴霆、支书甘富润、妇联主席兼出纳甘凤萍履行村务管理职责不力被问责2013年至2017年,东新村“两委”在村务管理过程中,以环境整治、沟渠维修、入户管理、三查预约为由,分别向建房户、新生儿家庭、育龄妇女收取100至50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收取46000元,后用于村“两委”办公和村级公益事业等支出。东新村“两委”存在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时任村支书赵兴霆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支书甘富润负有一定领导责任,村妇联主席兼出纳甘凤萍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2月,上述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