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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南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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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纪委关于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于:2020-05-28 09:41    文字:【】【】【

    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发挥警示教育效应,现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大河坎镇汉群村扶贫互助协会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问题汉群村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高世华,汉群村会计、扶贫互助协会会计黄吉财在任职期间,对村扶贫互助协会到期借款催收力度不够,导致本应在20191月归还的1025万元借款逾期,至20195月仍未归还;同时还有部分借款人在归还本金后没有缴纳占用费。对此,二人负有失职失察责任。201911月,高世华、黄吉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红庙自然资源所干部杜华强核算收入作风不实问题。2019年,杜华强在对帮扶贫困户张某核算季度收入时弄虚作假,在张某实际未出售生猪及黄牛的情况下,为其核算了相关养殖收入,误导了镇村在贫困户脱贫退出时的收入研判,给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不良影响。201911月,杜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圣水镇南华村扶贫产业奖补工作把关不严问题。南华村在2017年度扶贫产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中把关不细、审核不严,导致该村贫困户张某多领取产业奖补资金930元,时任村主任田李斌负有领导责任、时任村文书徐延发负有直接责任。201912月,徐延发、田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领的产业奖补资金已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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